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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2-14 09:57 分享到:

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编内103名,编外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0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适时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进度、岗位空缺和调整情况。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

  3、有关要求

  (1)《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的,是指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市卫健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审核、考核方式、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将视疫情情况和报名人员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敬请理解支持。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南京鼓楼医院025-83105985

  南京市第一医院025-86623374

  南京市第二医院025-83626256

  南京脑科医院025-82296293

  南京市儿童医院025-52862929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025-52226269

  南京市口腔医院025-83620115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25-84431586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025-85411869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5-83538317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025-83479859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25-68787878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megathrustarchery.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天津半月讲坛教育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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