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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12-25 08:56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20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人民政协报社6名
1.编辑、记者岗2名(京内生源);
2.编辑、记者岗3名;
3.网络新媒体软件开发与运维岗1名。
(二)中国政协杂志社3名
1.记者岗2名;
2.美术编辑岗1名。
(三)中国政协文史馆5名
1.行政部文字综合岗1名(京内生源);
2.行政部财务出纳岗1名(京内生源);
3.馆藏部藏品管理岗1名;
4.研究部研究岗1名;
5.宣传展览部展陈设计岗1名。
(四)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6名
1.服务二处综合管理岗1名;
2.机电工程处综合管理岗1名;
3.文印室综合管理岗1名;
4.中协宾馆管理处人事管理岗1名。
5.文字综合岗2名(京内生源)。
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下午6:00,考生可登陆中国政协网(网址:www.cppcc.gov.cn)的“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39.97.245.206:8081/index.shtml)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其中京内生源岗位仅限入学前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报名。
2.资格审核。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以一定方式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对未进入笔试范围的报考者,不再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政协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政协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突发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正常举行笔试,将另行确定笔试方式或地点。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到3:1但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和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政协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6191517、66191520(工作日期间)。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监督电话:010—66191528。
本公告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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