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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林口县一站式人才招聘公告

2020-04-24 10:31 分享到:

根据《黑龙江省2020年度一站式人才招聘公告(第2批)》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和对象

  计划招聘7人,招聘对象为目标高校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林口县2020年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林口县政府网站http://www.mdj.gov.cn/

  、报名网站http://lk2020.ibaoming.net/。

  2、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0年5月6日9:00至2020年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http://lk2020.ibaoming.net/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浏览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20年5月6日9:00至2020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9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要求: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综合测评。(1)报名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0年5月6日9:00至2020年5月11日17:00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请仲裁(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初审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2)资历评价。通过初审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历评价。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等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研究成果等进行资历评价。综合测评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

  4、面试。经过综合测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及林口县广播电视台上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专家组由职称为副高职以上人员组成,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其中教师岗位增加试讲(含说课)环节,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时间为15分钟,由各专家评委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因受疫情影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从面试人员依次递补。综合考核结束后,与合格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有关事项。

  6、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引进对象,并对拟引进人才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林口县广播电视台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引进的优秀人才纳入县人才储备库统一管理,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和签订《林口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附件2)。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遴选、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岗位,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相关待遇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林口县关于加快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实施意见》(附件3)文件内容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考生违反公开引进规定和纪律的情况发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林口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453-3531998

  点击下载>>>

  2020年林口县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0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doc

  林口县关于加快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实施意见.doc

  林口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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