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3-17 10:00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太湖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机关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实施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情报预报、信息发布、站网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浙闽皖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为水文局(信息中心)内设非独立法人业务机构(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嘉兴、黄山,主要负责太湖流域片浙闽、浙皖边界河流、湖泊(千岛湖)、新安江水文实验区水文测站运行管理、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评价分析等工作。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为水文局(信息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无锡市,主要从事太湖流域水文、水环境监测、水资源研究、水政监察等职能工作,同时开展与此相关的规划、项目科研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从事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战略发展、政策法规、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前期、水资源调度与管理、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局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工作,履行防汛机动抢险队相关职能,负责局系统节能减耗日常管理,局在沪办公用房、集体宿舍等房产产权和使用调配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局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在沪单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等。
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主要负责太湖局直管工程—太浦闸工程和望亭水利枢纽的运行与管理,履行太湖局水利督查专职实施单位职责,同时承担太湖局授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涉水行政许可项目检查督查等工作,承担太湖流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
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负责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管监测,从事流域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每个职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将电话告知考生。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登录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进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各单位根据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20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3、各用人单位考务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
联系人
考务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水文局(信息中心)
严老师
021-25101243
tbhi@tba.gov.cn
水利发展研究中心
周老师
021-25101286
tbafazhan@tba.gov.cn
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徐老师
021-25101359
xuxinming@tba.gov.cn
苏州管理局
吕老师
0512-68417855
lvshuangshuang@tba.gov.cn
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袁老师
021-25101071
yuanliu@tba.gov.cn
六、考试
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的有关具体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及报名平台公布,请考生关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85、63204373
招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1-25101177
其它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报名平台发布,请注意查询。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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