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 13:35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信息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工商联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实施,计算机网络、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和维护,网络信息、舆情信息编辑等工作。
2.中华工商时报社。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华工商时报》是中国民营经济领域权威主流媒体、党的统一战线舆论阵地、全国工商联主管主办的机关报,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办报宗旨,宣传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贡献,宣传民营经济人物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时代风采和先进事迹,宣传工商联商会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创新成果和发展成就,担负对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引领、信心引领、发展引领、责任引领的职责使命。
3.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为工商界重点是民营经济领域人才流动提供招聘就业、档案管理等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为工商联系统干部、商会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各类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提供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咨询,为民营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评价,为工商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服务,为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人才测评等服务。
4.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服务;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及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法律维权、纠纷调解、标准化建设、合规管理等服务;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经贸活动、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为开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服务;服务工商联所属商会(行业委员会、团体会员)改革发展,为商会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等提供服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届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0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20日下午5点前,按有关按要求将《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京内/京外)+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要求以招考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人选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2.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进行。
体检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3.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信息中心 010-58050866
中华工商时报社 010-56317352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10-64013069
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 010-56316579
本公告由全国工商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58050776
全国工商联人事部
2024年3月1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1.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信息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工商联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实施,计算机网络、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和维护,网络信息、舆情信息编辑等工作。
2.中华工商时报社。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华工商时报》是中国民营经济领域权威主流媒体、党的统一战线舆论阵地、全国工商联主管主办的机关报,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办报宗旨,宣传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贡献,宣传民营经济人物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时代风采和先进事迹,宣传工商联商会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创新成果和发展成就,担负对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引领、信心引领、发展引领、责任引领的职责使命。
3.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为工商界重点是民营经济领域人才流动提供招聘就业、档案管理等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为工商联系统干部、商会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各类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提供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咨询,为民营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评价,为工商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服务,为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人才测评等服务。
4.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全国工商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服务;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及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法律维权、纠纷调解、标准化建设、合规管理等服务;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经贸活动、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为开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服务;服务工商联所属商会(行业委员会、团体会员)改革发展,为商会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等提供服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届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0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20日下午5点前,按有关按要求将《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京内/京外)+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要求以招考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人选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2.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进行。
体检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和招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3.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信息中心 010-58050866
中华工商时报社 010-56317352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10-64013069
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 010-56316579
本公告由全国工商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58050776
全国工商联人事部
2024年3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3/t20240301_514202.html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megathrustarchery.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大港分校咨询电话:022-602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