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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资格复审、心理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5-09 11:24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天津市人社局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将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资格复审、心理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心理测评人员名单。
      (二)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11楼。
      报考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的考生于资格复审当天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和《国内学位认证报告》及3张免冠彩色照片(报考综合管理岗的考生需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3.有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服务省(市)团省(市)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市)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天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天参加心理测评,完成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天津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85751f98ce334534b4b41672f24a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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