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市食检院”)隶属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天津市唯一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科研技术机构,同时也是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托单位,承担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粮油)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生产环境洁净检测、技术服务及有关科研工作。
2020年,天津市食检院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同年,获得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助力挂牌督战”荣誉证书;2021年,获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度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放眼未来,天津市食检院将秉承“质量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创新活院”的发展理念,科学推动“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建设“国内一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引领,全力实施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九项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领域科研及项目申报的广阔发展平台和激励政策,面向全球招纳贤才良者,携手专家技术团队共同打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平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服务食品产业技术平台和食品安全民生和谐促进服务平台等“五大平台”,科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恪守初心、履职尽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能够系统掌握原子吸收岗位的相关理论知识,充分了解检验依据的标准方法。
1、年龄40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3、持有食品检验资格证书,有实验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备主动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服从整体工作安排,具有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
6、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或政纪处分、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被列为失信人员等情况不予录用。
1、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完成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样工作,正确抽取样品;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对抽样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检测方法标准,并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年龄3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及相关专业,食品检验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2、C1及以上驾驶资格,具备3年以上独立驾驶经验,适应出差;
3、熟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
4、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或政纪处分、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被列为失信人员等情况不予录用。
2、周末双休、带薪年假、五险一金、免费班车、绩效奖金、交通补助、通讯补助、早午餐、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
4、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一经录用与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有意向者可发送本人简历至邮箱bhrczp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简历请以Word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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