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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公告

2022-06-13 10:54 分享到:

为满足我市初中阶段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和省级重点大学公开选聘70名初中教师。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三河市教体局会同三河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初中教师70人,其中语文14人、数学11人、英语9人、物理4人、化学2人、生物3人、政治6人、历史4人、地理2人、音乐2人、体育5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计算机)3人、心理学2人(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历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毕业年限: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选聘对象是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及招聘简章

2022年6月10日—6月18日,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向各高校招生处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邮箱(shrenshigu.2008@163.com)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13日8:30—6月17日17:30。考生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将《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做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至邮箱。选聘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应坚持诚信原则,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材料包括:《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需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7月2日

2.面试地点:三河市第一中学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试讲前,每位应聘考生有10分钟备考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 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5张。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高于37.3℃和非“绿码”的,不得入场参加面试。试讲前,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试讲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试讲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试讲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试讲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试讲资格或试讲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若再相同,组织复试。试讲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三河市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五)考察

考察时间:7月18日至7月24日。

1. 由市教体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所在地的疫情情况,按照国家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2.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教职员工入职前开展信息查询,发现相关违法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

7月26日,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最新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自行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于2022年8月5日至8月15日在三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三河市人社局审批后,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2年8月2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望考生时刻关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一) 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健康码。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虑疫情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岗位表

2. 三河市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 选聘报名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选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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