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实施方案
2021-12-13 14:21 分享到: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9〕27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思政课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延长至40周岁;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为2020年1月31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应届毕业生凭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认证以教育部为准,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使用意向 |
备注 |
0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社会学类、理论经济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2 |
思政课教师 |
中共党员 (预备党员) |
备注:专业及类别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二、报名方式等有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相应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1)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基本情况表。考生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
(3)证明材料目录。考生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附件3),并根据应聘岗位准备以下岗位所需的条件材料:
①简历;
②二代身份证;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中共党员证明;
⑥在职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⑦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应届毕业生凭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认证以教育部为准,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⑧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等)。
备注:①-⑦为应聘岗位必备材料,⑧为非必备材料。
2.报名方式
(1)考生以邮件方式于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104800028@qq.com ;
(2)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年份(是否就业)+毕业院校及专业+应聘岗位”,例如:张ХХ+2020年应(往)届硕士(未就业)+ХХ大学社会学专业+应聘思政课教师。
(3)邮件内容含以下三部分“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基本情况表;
③证明材料目录:岗位所需的条件材料按上述顺序统一编辑于《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的Word文档内,并用①②③……标注,证明材料目录须控制在20M内,以便资格初审。
友情提醒: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对“报名材料”的要求,严格按报名方式投递简历,不按报名方式投递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简历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我院将直接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向我校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并按投递简历时的顺序整理好),接受资格复审,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提交复核材料,所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合计,其中,讲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内容、方式与要求:
(一)讲课(课堂教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不使用PPT),进入考室后即进行讲课。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二)答辩:由工作人员提问,考生作答。
四、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标准按指定医院的有关心理测试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医院为我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有争议,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和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五、监察监督
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959308533,邮箱:1104800028@qq.com。
陈老师,联系电话:0593-2565503,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求知楼B203,352100。
七、其它事项
1. 参加考生应保证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伪造等,则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考生进行信用审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附件:
1. 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 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3. 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
1.20200121定稿:宁德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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